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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鲁所得税法

时间:2009-01-12来源:未知
《所得税法》 统一修订文本 最高法令第054-99-EF号 共和国总统 鉴于: 自从第774号立法令颁布《所得税法》以来,曾批发若干法规,对其文本进行补充及/或修改。 第27034号法律终则第八
  

《所得税法》

统一修订文本

 

 

最高法令第054-99-EF号

共和国总统

 

鉴于:

自从第774号立法令颁布《所得税法》以来,曾批发若干法规,对其文本进行补充及/或修改。

第27034号法律终则第八条规定,经由最高法令,并经财经部长会签,在该法律进入生效后不超过六十天内,必须颁布第774号立法令《所得税法》的统一修订文本以及有关的补充及修改法令。

现根据第27034号法律终则第八条的规定,

特令:

第1条:批准《所得税法》的统一修订文本,凡十六章、一百二十三条,过渡性规定十五条,并作为本最高法令之组成部分。

第2条:本最高法令由财经部长会签。

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,利马,于总统府。

共和国总统

藤森(Alberto Fujimori Fujimori)

总理兼财经部长

许会(Victor Joy Way Roja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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